阳曲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持证工作实施方案解 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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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1-10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首次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公开载体 政府网站 来源

一、目的意义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密围绕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锁定培训率、持证率、从业率、增收率,聚焦全产业链技能水平提高,培训与教育并举,推动“培训持证一体、产业就业融合、增效增收同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规模及内容

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持证工作任务650人。分别由山西农康新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445人,太原三桥职业培训学校承担205人。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训计划

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开展培训,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和带动小农户发展能力。培育350人(其中农机合作社带头人25人、农村电商带头人50人),资金标准为2500元/人。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培育人数不低于250人。

(二)乡村治理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计划

面向村“两委”成员,结合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开展乡村规划、乡风文明、金融信贷、农耕文化等方面的培育;面向农民中的热心人、明白人,开展学法用法、环境保护、文旅体育等方面的培育,提高法律维权、环保卫生、文体推广等服务水平。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50人,资金标准为2500元/人

(三)技能提升培训计划

面向从事种养加的农业劳动者,特别是脱贫农民,开展生产决策、生产模式、实用技术培育,提升生产组织能力和技能水平;面向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开展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培育,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培育250人(其中农机操作手95人),资金标准为1000元/人。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培育人数不低于155人。 

  三、技术路线

  (一)明确培育主体

在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领导下,各培训机构分层次、分区域、分产业、分类型组织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技能提升培训,同时协助市级做好培训的相关工作。

(二)遴选培训对象

对本地区农民培训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培训信息库。组织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参加培训。乡村治理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对象需涵盖乡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附件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对象。

(三)确定培训机构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可优选以往农民培训效果好的优质培训机构承担任务,鼓励优质教育培训机构长期稳定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按照机构申请、县级申报、市级审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备案的程序确定培训机构。鼓励涉农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公益性培训机构承担任务,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承担培训或实训任务。可突破地域限制,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专业优势明显的培训机构承担本地培训任务。

(四)优选师资教材

建立由各级农业农村及涉农部门、院校的专家教授、农技推广人员、乡土人才等组成的师资队伍,优选授课教师,建立授课效果考核评价机制。支持专家团队、项目工队、营销战队包联人员和科技特派团成员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规划教材,做好地方区域特色教材、线上精品课程开发。鼓励培训机构订阅《农民日报》等农业报刊。

(五)创新培训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因需施教、因时施教”总要求,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制定差异化培训计划。将党建、法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融通入课程设置。综合采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培训、案例示范、观摩交流等培训形式。大幅提高实习实践在培训中的比重,生产技术培训以实训为主。鼓励组织参训农民到先进省市考察学习,开拓视野。遵循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推行分段式、交替式培训,加强教学互动,提升培训效果。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等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训、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按线下培训不少于9天,线上培训不少于24个学时进行课程设计;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按线下培训不少于5天,线上培训不少于16个学时进行课程设计。线上学时不超过总学时的30%,线上培训服务费按培训资金标准的6%,由培训机构支付。

(六)严格培训管理

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农民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确保每个培训环节按要求组织实施。每班原则上不超过100人。培训机构要建立指导员制度,按要求分类型组织理论教学和实训实践,科学安排课程,实行全过程跟踪培养。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化管理,参训学员培训颁证信息全部录入“山西省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s://sx.yszn.net.cn)”,确保培训持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

(七)开展评价颁证

按照分层分类培训高素质农民的要求,组织技能考核评价并颁证。尝试探索第三方提供评价服务。根据省级制定的技能评价地方标准和规范(试行)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总分100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和生产技能操作各占30分、70分,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对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全省统一式样的《山西省高素质农民技能证书》。技能考核评价费用不超过培训经费的10%,人均技能考核评价费不超过120元。

(八)做好延伸服务

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持证技能农民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面向持证农民开展信贷、担保、保险服务。引导农业科研单位和农技推广机构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依托青年创业组织,强化对青年农民的扶持交流。鼓励农民参加继续教育,推进农民短期培训、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探索将农民参训、持证信息给予学历教育相应的学分转化和认定工作,促进农民终身学习。

   四、总投资及资金使用计划

(一)总投资

项目投资1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省级资金25万元。主要用于农民课堂培训及实训、参观交流、聘请师资、信息化手段利用等支出。支出范围主要包括:聘请教师、技术指导员开展课堂培训和实践的相关支出,如教师授课费、技术指导员误工费、食宿费、交通费等;补助农民参加教育培训的相关支出,如参训学员的食宿、交通费、学习用品、培训教材(资料)、教学耗材、实践用具等;用于前期调研联系实训参观示范点的费用及前期招生宣传费用。用于组织实训和参观交流的场地租赁、电脑网络租用、技术讲解服务及与培训直接相关的招生宣传、档案管理及后续跟踪服务等的支出。用于线上学习的课件购买等。

(二)资金使用计划

  125万元资金分别由两个培训机构完成。其中:山西农康新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央资金87.5万元,省级资金9.5万元。太原三桥职业培训学校中央资金12.5万元,省级资金15.5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把高素质农民培训持证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摆位。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进度安排、资金使用和监督考核等,层层落实责任和要求。成立培训领导组。

阳曲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持证工作领导组名单

 长:王庆丰(县政府 副县长)

副组长:任志刚(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主任)

        梁永胜(县财政局 副局长)

 员:王爱芳(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副主任)

         彦(山西农康新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

魏忠国(太原市三桥职业培训学校法人兼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室主任:任志刚(兼)

(二)强化绩效考核

加强培育全过程监管。对标《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及培训率、持证率、从业率和增收率对各县(市、区)高素质农民培训持证工作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组织参训农民对所有培训教师、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等综合管理在线评价,参与评价的学员比例不低于85%。

(三)强化资金管理

依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要求细化资金支出范围,建立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加快执行进度,将资金分配和绩效分解等信息及时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项目资金在主要用于培训的基础上,兼顾培训前期调研、信息化建设、技能评价和跟踪服务等围绕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有关支出。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对于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和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及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培训资金有结余时,结转下年使用。各培训机构要依据要求规范合理使用资金,可以支出学员学习考察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但严禁以现金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不得用于与培训无关的支出。在项目实施结束后,开展项目资金审计。

(四)强化宣传引导

培训机构要及时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训和技能评价的好经验、好模式,挖掘高素质农民在带动产业发展、带领群众增收致富中的好典型、好案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引导学优争先,积极弘扬“学习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积极参加首届涉农职业院校服务乡村振兴“名课名师”推荐活动和全省高素质农民典型创业创新风采展示活动,在全社会共同营造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信息报送

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和各培训机构要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农民教育培育信息管理系统,每月3日前完成对录入信息的审核工作,要在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所有培训信息的录入工作。建立工作落实调度制度,每月25日前报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颁证推进情况调度表》(附件4)。通过电子邮箱(zgxxzynmw2014@126.com)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等平台报送培育信息和工作动态,各培训机构报送不少于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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