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2026年太原市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申报公告

时间:2026-06-04        浏览次数: 1      来源: 阳曲县政府 打印 |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根据太原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6年太原市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并农机发〔2026〕5号)、太原市财政局《太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市级乡村振兴资金预算的通知》并财农〔2026〕17号)、阳曲县财政局《阳曲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市级乡村振兴资金预算的通知》阳财农〔2026〕60号)文件精神,2026年下达我县丘陵山区宜机化项目资金192万元,在我县实施宜机化土地平整和田间道路工程改造800亩。请全县有意愿承担该项目的农民合作社或公司参与遴选报名,现予以公告。

    一、计划实施宜机化示范项目内容

在阳曲县范围内实施农田宜机化改造800亩。改造后的农田,要达到蓄水保墒,农机作业条件明显改善,便于中大型农机具进出、转弯、调头、循环作业;田间道路通达,农机通行作业、生产资料及农产品运输方便快捷,耕种管收拉运环节机械化作业条件基本具备。

二、申报条件

   有意向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农民合作社或公司向阳曲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提交申请。申报基本要求如下。

(一)依法登记、证照齐全;财务管理、成员管理、机具管理、档案管理、作业服务标准、安全生产等相关规章制度健全,且运行规范。

(二)拟实施项目区的耕地面积不小于800亩(以耕地承包证件合计耕地面积为准),承担该项目实施主体应拥有拟改造耕地的经营权或对拟改造耕地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农机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活动。

(三)实施主体能按照项目申报要求配套部分自筹资金,适时组织开展宜机化改造建设任务,根据实际,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开展好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活动,能适时组织开展项目符合要求的土地平整、田间道路修建、田埂修缮等工程。积极协调解决项目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审核和审计,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指标。

    (四)有固定的经营活动场所。能按项目建设要求做好竣工图、竣工决算、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结算审核报告、结(决)算及审核审计和竣工总结报告、项目工作总结报告等资料。能组织项目初步验收,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组织管理健全规范,档案和财务管理规范。

(五)建设主体在历年承担农业发展项目上无不良记录,牵头人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三、申报时间

    在2026年6月8日之前,持有效证照及承担项目申请书前来报名。

材料送达地址:阳曲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阳曲县城东北街115号)

联系人:连国保     电话:0351-5521453

附件:2026年太原市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项目建设任务书.docx

 

                   阳曲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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