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渊文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6-06-30        浏览次数: 1      来源: 阳曲县政府 打印 |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权利人武渊文买受的原权利人程顺江坐落于祥和路西八排6号的房屋院落,已于2013年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一直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造成房地权利人不一致。因时隔多年原权利人程顺江无法联系,故根据相关规定,由权利人武渊文单方申请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阳曲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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