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西皓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送达公告

时间:2026-07-01        浏览次数: 9      来源: 阳曲县政府 打印 |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山西皓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建设的阳曲县景晟源住宅小区项目(一期),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89.3694万元尚未缴纳。因本单位采用直接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阳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通知书》(阳住建配套费告字(2026)第03号)。

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请你单位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到本单位办理相关缴费手续,同时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逾期未缴纳的,本单位将启动行政征收程序依法追缴上述欠款。



阳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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