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科学技术局职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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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阳曲县科学技术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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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一)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重大(重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重点)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县级以上(含县级)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全县重大(重点)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重大(重点)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我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 (七)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九)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二)负责国家、省、市科技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 (十三)协调配合开展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拟订全县可持续发展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开展可持续发展领域科技需求分析,提出可持续发展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建议并监督实施。 (十四)指导、协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和社区的科技管理服务工作。 (十五) 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现象。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县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科技智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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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阳曲县新阳西大街22号中小企业局四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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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03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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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351----552158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