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林业局职能简介

时间:2020-11-26        浏览次数: 998      来源: 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单位名称

                             阳曲县林业局














 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关于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三)负责组织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管理实施国家、省、市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建设;指导各类森林(包括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的培育和发展;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管理森林资源的有偿流转,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县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木材的凭证采伐和运输;组织、指导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和临时征占用林地的审批。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及省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报批工作;指导县属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在国家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国家标准指导下,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编制实施全县草原(地)保护、管理、建设和利用等年度及中长期规划;牧草建设、改良、综合开发利用,实施草原(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负责引进牧草种子和指导牧草生产,饲草推广;负责草原(地)鼠虫害综合防治工作;负责草原(地)项目建设管理及草原(地)防火等工作。

(八)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县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和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相关工作。

(十)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县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做好林业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负责县级林业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十二)负责林业科技和人才培训工作;管理督促林业科技项目的实施;指导加强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县绿化委员会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公民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地址

                         阳曲县城东北街116号

 邮政编码

                             030100

 办公电话

                             5523484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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