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信息

时间:2025-08-20        浏览次数: 5803      来源: 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单位名称

阳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规范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

(三)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并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完善并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范岗位设置、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八)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职权范围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农民工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人事任免事项。

(十二)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压缩涉民涉企审批和服务时限,提高各项业务“网上办理”比例。扩大自主评审范围,下放职称评审权。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下放岗位聘用认定权限,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便民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局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单位地址

阳曲县新阳东大街20号二层

邮政编码

030100

办公电话

55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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