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公用事业中心内设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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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阳曲县公用事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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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股室 |
主要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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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 |
负责中心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检查;负责机要、文秘、人事劳资、档案、保密、会务等工作;负责党务、工会、妇女、共青团等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后勤事务和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文稿、会议纪要、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材料的组织起草工作;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燃气、供热、环卫、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行业数据、信息的收集、统计工作,推动行业信息化和数据共享。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统筹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负责各种物资装备计划的核定、报批、核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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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应急股 |
负责安全综合协调、巡查工作;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对行业安全进行监管;制定市政公用事业方面规范性文件;负责法制宣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推进所属供水、节水、燃气、供热等市政公用行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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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园林绿化股 |
负责城市道路、市政桥涵、市容环卫设施、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城市照明、排水管网、池渠、泵站、停车场、公共站场和城市交通静态设施等的维护管理;负责夜间灯光设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道路、市政桥涵、供水、供气、供热、市容环卫设施、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城市照明、排水管网、池渠和泵站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负责参与制定城市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城市绿化年度计划与组织实施;负责县城绿化工作;负责全县机关庭院、住宅小区、公园游园、街巷道路绿化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县城古树名木、珍稀树种的认定、核查、建档、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县城义务植树活动;负责组织城市绿化统计、普查和资源评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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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运营股 |
负责城市供水、自建供水设施及二次供水的相关工作;负责代征城市污水处理费;负责县城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相关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对城市新改扩建项目施工临时用水进行现场勘验和指标核算;对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取用水提出意见;参与全县节水型企业(单位、校园、小区)创建的有关工作。负责县城内管道燃气企业运营活动的专业保障工作;对各乡镇燃气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全县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开展特种行业职业技能岗位培训。负责定期对县域内的燃气种类、气质成分、安全性及燃气燃烧器具、配件等进行检验检测,并向社会公布;负责对我县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进行业务指导。负责供热设施检修维护的巡查工作;负责供热成本核算等相关工作;参与城市供热项目建设、管理、验收等相关工作;推进城市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革相关工作;参与全县清洁取暖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全县供热质量评估相关工作;参与供热经营企业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测温点规划、设置和数据采集等保障工作;负责供热补贴发放等具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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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卫股 |
根据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计划,编制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总体规划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对全县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县市容和环境卫生有关政策和各类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乡(镇)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协调、指导;负责对从事市容环境卫生业务的单位、个人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的审批、管理;负责户外广告(含灯箱、牌匾、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彩旗、条幅等)设置、市容市貌的审核管理;负责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停车场、存车处、立面装修的审批或会签;负责不洁车辆的监督管理和车辆清洗站的设置审批以及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管理全县道路清扫保洁和公厕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管理全县生活废弃物和特定污染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工作,以及主要道路夏季洒水和冬季清雪工作;负责建筑渣土排放、处置及处置场设置的审批工作;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重大建设项目中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设置的监督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核、申报立项、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市容环卫设施的拆除工作;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宣传教育及科研推广应用工作,进行职工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市容环境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监督管理市容环卫事业性收费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管理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