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公用事业中心内设股室

时间:2023-11-21        浏览次数: 523      来源: 阳曲县政府 打印 |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单位名称

阳曲县公用事业中心

内设股室/基层站所

主要职能

办公电话

综合办

    负责中心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检查;负责机要、文秘、人事劳资、档案、保密、会务等工作;负责党务、工会、妇女、共青团等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后勤事务和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文稿、会议纪要、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材料的组织起草工作;负责城市环卫、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行业数据、信息的收集、统计工作,推动行业信息化和数据共享。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统筹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负责各种物资装备计划的核定、报批、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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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应急股

    负责安全综合协调、巡查工作;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对行业安全进行监管;制定市政公用事业方面规范性文件;负责法制宣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推进所属环境卫生、市政园林、公用事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市政园林绿化股

    负责城市照明、负责夜间灯光设置的监督管理,并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负责参与制定城市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城市绿化年度计划与组织实施;负责县城绿化工作;负责全县公园游园、街巷道路绿化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县城古树名木、珍稀树种的认定、核查、建档、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县城义务植树活动;负责组织城市绿化统计、普查和资源评估工作。

 


公用事业运营股

    负责县城阳曲历史博物馆的日常管理运行。


市容环卫股

根据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计划,编制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总体规划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对全县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县市容和环境卫生有关政策和各类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乡(镇)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协调、指导;负责对从事市容环境卫生业务的单位、个人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组织管理全县道路清扫保洁和公厕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管理全县生活废弃物和特定污染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工作,以及主要道路夏季洒水和冬季清雪工作;负责建筑渣土排放、处置及处置场设置的审批工作;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重大建设项目中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设置的监督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核、申报立项、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市容环卫设施的拆除工作;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宣传教育及科研推广应用工作,进行职工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市容环境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监督管理市容环卫事业性收费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管理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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