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股室/基层站所

时间:2020-12-07        浏览次数: 812      来源: 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单位名称

阳曲县卫生健康局

内设股室/基层站所

主要职能

办公室

负责市卫健委、县政府、县委办等各部门各类公文的接收;负责日常事务日常工作联系;负责机保密、档案管理工作;协调应急值守工作;负责年度总结和计划起草、12345便民服务热线;负责会计报表、财务账簿及凭证报表的归档工作;负责单位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发放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医政医改中医股


拟定全县卫生健康教育、科研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相关科研项目、医学重点学科、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组织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工作,负责行业职称评审。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承担各级投资卫生健康基础设施的立项编报、规划审批、预算编制、备案招标、决算审计等工作,并组织项目实施与管理。承担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拟定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承办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法、措施和建议,组织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负责拟定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监督和评价等工作;负责全县10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院的建立、设置、注册、校验、结构、床位和发展规划的审核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负责厂矿企业、机关、学校等单位建立医疗机构以及全县社会办医、个体办医的设置审批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登记注册、年度校验及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全县医护人员执业注册及管理;负责血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健康体检工作管理;负责医疗技术应用准入管理;负责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康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负责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制定医疗技术风险防范的管理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移送;负责全县卫生工作者协会工作,组织开展学术交流。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县政府公布的权力清单,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牵头组织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助处理医疗纠纷。

执行中医、中西医结合的方针政策,制定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中医医疗、中西医机构的设置规划,负责对中医以及中西医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的科研和继续教育项目的审批和培训工作。

 人口家庭妇计股


负责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工作目标管理及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等重点工程、重点工作的经常性检查和年终考核,拟定目标管理、质量控制、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承办县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我县公办示范性托育机构,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推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规定,落实承担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统计工作。

贯彻落实妇幼卫生技术服务法律、法规和规范,拟定全县妇幼卫生技术服务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日常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服务和避孕药具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疾控基层爱卫股


拟定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依法管理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规范卫生监督所的执法行为。拟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经费、物资等的分配方案和管理;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县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承办县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拟定全县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村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负责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项目管理工作,拟定并指导落实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

拟定卫生健康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组织和实施。承担卫生健康和体育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贯彻落实有关爱国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爱国卫生工作规划,指导、协调成员单位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对社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县城)及健康城市活动,联系有关单位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动员社会成员参加健康教育、环境治理、除害防病、农村改水改厕及创建卫生先进活动的日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的具体工作,承办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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