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文化和旅游局内设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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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股室 |
主要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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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业务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等。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三基建设、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综治、信息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统计、人事、机构编制、后勤服务等工作。 |
文物保护和考古股 | 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承担确定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工作;承担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管理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建设和基本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拟定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监督指导全县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革命文物资源调查、认定与公布工作;监督指导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指导革命纪念馆业务工作;组织革命文物研究、展示和传播工作;依法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监督管理和相关审核审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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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文和非遗股 |
负责组织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法规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拟订全县音乐、舞蹈、戏曲、美术、图书等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参与规划实施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全县文化惠民演出、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乡村振兴推动协调工作和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记录、保护、评审、申报、展览展示和保护管理工程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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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和市场股 |
负责拟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拟订文化市场监管制度,对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规范文化和文物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统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监督落实文化市场监管制度。组织实施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综合协调全县文化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制定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规划,确保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统筹全县旅游业的发展,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提高旅游资源的整体效益和竞争力。组织实施全县旅游形象的推广战略,提高阳曲县旅游资源的知名度和吸引力,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拟定全县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引导和推动旅游产业的发展,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指导县级重点及基层旅游设施的建设,监督重大旅游产业项目的实施,确保旅游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负责旅游统计工作,分析旅游经济运行情况,及时发布旅游行业信息,为政府决策和公众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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