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医疗保障局职能简介

时间:2020-12-17        浏览次数: 926      来源: 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单位名称

阳曲县医疗保障局

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细则、规划、标准。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合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县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4.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医保局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等部门在医保、医疗、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单位地址

新阳西大街27

邮政编码

030100

办公电话

0351-552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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