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自然资源局内设股室信息

时间:2025-11-17        浏览次数: 1891      来源: 阳曲县自然资源局 打印 |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单位名称

                                                                                                  阳曲县自然资源局

内设股室/基层站所

主要职能

综合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印章、综合性文件起草、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自然资源门户网站文件的接受传送以及舆情监控与信息反馈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负责联系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办公室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督查制度、政策和工作规则等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建办公室

负责自然资源党的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和机关党群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党建、意识形态、关心下一代等日常性事务;负责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准备工作;开展对党组会议议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和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开展日常考核监督、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党务公开、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负责督导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内活动和党支部换届选举的组织工作;负责联系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规划股

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衔接协调相关规划,推动实施“多规合一”和“一张图”建设;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编制或衔接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执行上级相关规划与管理标准;组织参与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导国土空间科学开发、合理布局、高效利用、有序管理;负责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

出具规划条件、规划意见、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指标等规划文件;发布规划公示、公告信息;为项目实施方提供规划咨询等相关业务;协助办理“一书三证”等审批事项;协助办理规划放验线、规划执法等工作;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信访维稳及举报投诉工作;负责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用地股

负责全县范围(综改示范区、农业开发示范区除外)的新增建设用地转用和征收的组卷上报工作;负责全县范围(综改示范区除外)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拟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供地方案;负责全县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对已批的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实行全程动态跟踪,依法对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全县范围内批而未供土地及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负责全县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价格公示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监测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审批、上报工作;负责拟储备土地污染调查和污染土壤修复的事务性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数据中心

负责统一汇总管理各类自然资源数据,包括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测绘资质资格、信用管理、不动产、地籍调查、空间规划、测绘成果、测量标志、耕地保护、矿山管理、地灾治理、开发利用、后备资源调查等数据成果的征集、接收、保管和统计;负责为全县土地、不动产登记勘测定界、权籍调查、登记信息平台建设提供技术支撑;负责测绘市场管理和展示地图管理工作;负责县域测绘统计季报、年报;提供数据查询服务;为局各股室、中心提供技术支撑,包括勘测定界报告的审核,重点项目的图件制作及成果应用等;做好全县测量标志数据的保管、巡查、保护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耕保股

负责组织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拟定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全县耕地目标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负责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的审查,以及临时用地的复垦验收工作;负责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等工作;负责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土地开发项目的立项、验收、入库报备工作,对开发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负责实施阳曲县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进行的耕地开垦工作,完成市下达的耕地开垦任务;负责职责范围信访维稳及举报投诉工作;负责县级“田长制”办公室、耕地领导组办公室工作;协同行政执法股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接县自然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行政执法股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自然资源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集中行使自然资源领域土地、矿产、测绘、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承担本领域跨区域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的行政处罚;拟定本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标准和规范;承担本领域执法力量指挥调度的具体工作;受理违反本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并依法组织调查处理;负责本领域综合执法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领域行政执法信息的汇总、核实、分析、上报;对乡(镇)本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负责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领域突发事件中与案件查处相关的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行政审批股

负责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以及相应的许可、批复等发放工作(出具规划和用地意见);负责协调规划用地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审批窗口的运行与管理;负责拟定行政审批相关规章制度;负责行政审批档案管理、信息统计及报送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矿管股:

依法负责全县采矿权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负责矿业权管理;依法行使矿业权审核审批登记发证;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督促企业按时完成季度和年度储量测量工作,做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和储量年度报告相关工作;督促企业按时完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并审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矿山企业超(越)层越界违法开采监管工作;组织矿山企业按时完成绿色矿山创建工作;负责职责范围信访维稳及举报投诉工作;协同行政执法股开展行政执法。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矿山生态修复股

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程,推动生态功能区修复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协调生态修复项目资金分配和使用,确保资金合理投入和有效监管;指导乡(镇)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对生态修复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项目质量和效果;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推动生态修复工作的协同推进,促进生态修复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质灾害和防治股

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实施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全县公益性地质调查、地质勘查项目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参与管理政府出资的公益性、基础性调查、勘查项目;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承担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依据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县内各项用地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登记存档;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负责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和矿泉水及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安全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县安委会和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矿山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和其他涉及安全工作的相关事项。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籍股

负责统一管理城乡地籍工作,管理并组织全县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土地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土地统计;承担全县土地、不动产登记等公益性调查与勘测工作;指导监督地籍管理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并制定有关细则;组织实施和指导登记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并指导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卫片股

负责土地、矿产卫片违法图斑下发后的整改工作,统筹安排包乡镇人员会同乡(镇)政府和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现场核查,对需整改的图斑及时告知或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所属乡(镇)政府(单位或个人)按时整改到位;对整改到位的图斑拍照取证后,按照卫片判定规则要求技术服务单位按时上报系统,对拒不整改或重大问题图斑及时报告,局党组组织召开卫片研判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推进整改进度,确保按时消除违法状态;安排包乡镇人员加强对所属乡镇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非法采矿行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局党组和乡(镇)政府报告;安排第三方技术人员做好卫片系统填报及“大棚房”问题、乱占耕地建房资料报送等工作;负责例行督查、审计、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违建别墅资料报送等工作;根据规划、用地股推送的信息数据和意见做好批后巡查监管工作;负责县政府卫片执法办公室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会

负责组织召开局工会委员会成员会议。根据局党组和上级工会的安排,制定本工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及时了解职工群众的诉求,与上级工会保持密切联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送,解除职工后顾之忧;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鼓励支持职工学习和培训,全面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积极开展健康的文体和公益活动;服务局党组中心工作安排,努力完成党组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工会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制定工会发展规划,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依赖的“职工之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手机扫一扫打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