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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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阳曲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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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县自然资源工作。 2、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定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参与全县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定涉及自然资源的政策和措施。 3、依法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规划的执行情况。 4、承担优化配置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计划。 5、负责规范自然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调处权属纠纷;负责辖区地籍调查、土地确权、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负责国有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交汇管理,提高社会查询服务。承担提高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及动态监测。 6、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和措施;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全县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按照国家、省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有偿使用等工作,组织拟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管理和农村集体非农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8、承担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全县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规范和监管自然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行使矿业权的审核、审批登记发证;组织编制实施全县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矿山关闭的相关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活动和矿产资源储量。负责县人民政府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管责任。指导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12、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定并组织落实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 13、负责全县行政区域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14、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 15、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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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阳曲县首邑北路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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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03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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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351-55217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