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1-01-29        浏览次数: 854      来源: 阳曲县政府 打印 |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五)严肃问责违法违纪行为。建立和完善问责机制。政务新媒体违反相关规定发布、转载不良或有害信息,破坏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危害公众利益的,相关单位要依照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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